尊敬的领导:
本人在东丽区华明新家园购买一套限价房(顶楼),交房时房屋存在屋顶渗水,墙体多处裂缝,售后维修只进行简单处理,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之后一直找开发商进行协调,但是开发商却推脱不理睬,甚至根本找不道开发商负责人。最后找到东丽建委质量监督站,监督站人员说 该房尚未竣工备案,交房是开发商违规行为,因为没有交房备案,所以建委也无法介入。到目前房顶得到一次简单修缮,裂缝的修复尚未解决,楼道全部是脏脏的水泥面,即便如此却无人过问,我只是想问领导,房屋不竣工备案擅自交房,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难道就没有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么?监督站人员建议起诉开发商或者进行媒体暴光,难道被媒体暴光以后政府才能介入么?政府为百姓建造保障性住房,百姓感激不尽,但是保障性住房也要保证质量,保障性住房出了质量问题该找谁来监管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7月2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我区建委相关部门(质量监督站)已就此事与双方进行沟通,目前双方已就维修问题达成共识,由开发商建设单位对该反映的情况进行维修。建委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解决。。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