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区领导您好:
我是李七庄街金禧园小区的住户,现在已经进伏雨水大、气温高。我们小区的垃圾无人打扫堆积成山,蚊蝇满天了。这不仅对小区距门的生活带来不便、而且给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提供了便利。大的口号和市委市政府对市容、民生等的要求和规定咱们就不说了。
事情出现后,小区居民向金禧园小区居委会反映了情况(居委会就在我们小区,而且他们的窗户正对着堆积如山的垃圾)。经过2周的时间,我们得到了居委会的答复:由小区自发组织志愿者,每户收30元清理费交给他们清理垃圾,别的什么都不管,钱收不上来就这样耗着。(上个月居委会装修完他们的拆房土都满载垃圾下面了,这个怎么讲?)
我们小区的居民不算是刁民,因为自己居住地方没有物业了,希望居委会能够负起它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清洁费我们是拥护交的,难道要居民们自己收好清洁费脚他们,他们再“清洁”吗?天津市目前还没有这么大架子的居委会吧。离我们不远的天塔街搞的好年年是先进,难道是小区巨门每月自己去交清洁费吗?
希望,区领导能重视民生问题中的点点滴滴,把不服责任的管理者“清理清理”,好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在小区门口首演、打牌不务正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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