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7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安监局进行调查处理。
安监局答复: 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规定,我局主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每年在春节前一个月左右开始办理,并通过武清区电视台面向全区发布通知。零售经营者须向摊点所在地乡镇街安监站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安监站签署意见后,来区安监局统一办理,办理时需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经营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主要负责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购销管理制度,存放管理制度;
4、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周边1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物的平面示意图;
5、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和应急救援器材清单
6、零售经营者意外伤害险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8、需参加区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培训,以领取市安监局核发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
以上文件、资料的制式表格在区安监局统一领取,办理所需费用主要是培训费和保险费,按往年标准每个摊点600元左右。上述资料齐全后,到我局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如您还存在疑问,可以拨打我局危化科电话咨询,危化科电话为:821250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