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东丽区中河村村民!一年多以来一直有个问题:现在中河村委会已研究将近两年,关于中河部分用地征用后分发村民补偿的问题,而且说这次分发补偿的村民日后占地就会有相应补偿,这次没有的以后就没有。
我的问题是:我原来是农业户口,自1981年出生户口一直在东丽区中河村,2000年考上本科,户口迁移至学校,四年毕业后户口又回到中河村,为上大学农转非户口,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占地补偿?
现中河村委会在会议讨论过程中还出现了“外嫁女”这个称号,我不明白的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共产党员领导的大好前景下,怎么还有男女分类!?
请区政府领导予以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7月1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区新立街经调查,您的相关资料不详,是否有正式工作,本人应提供工作单位,工作性质证明,无工作也应有书面说明。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没有材料应后延核实,有相关材料,村民大会才能研究。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