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籍内蒙古,2010年7月毕业于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本科,2010年9月与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签约,由于2006年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故在2010年工作签约时无法将本人户口迁入公司集体户口,请问我现在怎样才能将户口落入天津,具体程序是怎样的?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2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