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200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现在东丽区一家单位工作,因毕业时疏忽,没有办理户口挂靠,2009年年底,我将户口落户湖北原籍,档案打回湖北高校就业中心,我想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办理天津户口,请问我是否可以办理,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2008年之前在几家单位工作,时间不长,因此没有交社保,社保从08年10月我进入现在这家单位才开始交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2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