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下面向非拆迁家庭出售的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土地增益价格怎么收取,是交完土地增益价才能上市交易还是交易时候从资金监管账户中扣取土地增益价!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