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07年毕业后在天津工作,我的户口是天津市河西区集体户口,今年因感情问题刚刚与前夫离婚,孩子刚两个月,还没有上户口,我想请问,孩子能随母亲暂时落户到我单位的集体户口上吗?(注:单位领导已经同意我落户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