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成市民:
您好!经查,从入住到2010年9月未通燃气原因为:
一是该小区开发商长时间拖欠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80余万元气源发展基金,在燃气集团公司、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红桥区人民政府多次与开发商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在2010年1月中旬已由红桥区人民政府垫付。
二是该小区开发商长时间未办理红线内燃气调压站消防验收、调压站内水、电、暖及消防设施器材未配备;在红桥区人民政府的努力下红线内燃气调压站消防验收手续已由红桥区建委在2010年3月中旬补办完毕;红桥区建委代表区政府多次同相关单位协调该小区调压站内水、电、暖等工作及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于2010年7月补办完成;并于2010年9月协调市配套办完成了该小区红线外燃气工程的带气工作。
2010年9月,燃气集团公司下达了该小区的点火令。经燃气集团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红桥区建委、小区物业办、居委会对居民室内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检查,只有23串218户居民室内燃气立管未进行拆改(这218户居民室内燃气表后管拆改依然严重),剩余居民室内燃气立管均进行了拆改,按照红桥区建委的有关要求先对这23串218户居民室内燃气立管未进行拆改的进行点火,点火于2011年2月完成。
2011年3月后,燃气集团公司为近一步解决红桥区龙悦小区大多数居民住户未通气的问题,投入近百万元解决红桥区龙悦小区剩余居民室内燃气立管拆改的隐患并实施通气点火。截止2011年6月15日,已完成红桥区龙悦小区剩余大多数居民的通气点火,只剩下两个高层因为居民用户不同意对存在隐患的、私自拆改的燃气管道进行整改,因此无法实施这两个高层的通气点火。
目前,红桥区政府和燃气集团公司仍在积极做隐患户的整改工作,一旦整改完毕,具备通气条件,燃气集团公司将及时组织通气点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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