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1年7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潮白新河属天津市管辖的国家一级河道,1972年开挖,宁河县境内全长33.55公里,流经我县东棘坨、七里海、俵口、北淮淀、潘庄5个乡镇,贯穿国家级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是行洪、排沥、调蓄农业生产用水和保障七里海湿地生态资源的主要河道。为拦蓄水源,1989年在下游北淮淀乡段建有橡胶坝一座。经过三十多年的运行,目前,潮白新河河道淤积严重,实际蓄水量只有400万方左右,汛期大部分宝贵水源被排入渤海,不但造成七里海湿地季节性水源短缺,而且沿岸农业生产用水也没有保障,干旱年份尤为明显,极大的制约了沿岸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潮白新河的重要水域功能,经市发改委、水务局、海洋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我县正在实施潮白新河蓄水工程,计划用2年时间,对河道进行清淤拓宽和橡胶坝更新改造。目前,橡胶坝更新改造工程已经完工,河道清淤拓宽正在进行。
2、潮白新河蓄水工程先后得到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并按《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可研、立项、环评、初设、施工许可、招投标等工作,各项程序依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潮白新河河道滩地的作用是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畅通,禁止围垦,禁止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和树木,禁止设置阻水渔具或其他障碍物。河道滩地归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遇国家工程建设占用时,要保证工程建设需要。
3、对您所提的两个问题,进行如下答复:据查,工程所占用土地均为河滩地,按照“河道滩地归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遇国家工程建设占用时,要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原则,应不予补偿。但是当时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考虑到村集体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占用的河滩地给予每亩5000元补偿,补偿款分10年逐年发放到村,资金具体分配由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俵口乡人民政府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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