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8年大专毕业生,现在天津西青工作至今,去年结婚,对象是静海的。现在我们有孩子了,40天。满足晚育要求。现在想给孩子上户,准备落在对象名下。我是外地的(山西的,户口也是山西的),我对象是静海的集体非农业户口(因大学毕业回迁,户口落在了静海集体户口,原户口是独流的)。经咨询静海县派出所,孩子落户需出示房产证,但我们还没买房,请问如何才能给孩子落户,难道没有买房孩子就成黑户了吗?我应该怎么办?需要什么证件,走什么流程?望天津的政府部门给予指导!
尊敬的“贾展超”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5日
尊敬的“贾展超”网友:
您好!您可将您妻子的户口迁回原籍独流镇,然后你们的孩子可随母在独流登记户口。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8日
【民生词典】新生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