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住在河东区变电所路欣园小区,由于最近一段时间不在家住,所以想申请暖气报停。可是打电话询问的时候,供热站说还需要交20%的也不什么服务费,请问这个费用的收取有依据吗? 不用暖气为什么还需要交费呢?收费的标准是什么,请协助解答一下。
非常感谢在帮忙之中接收我的询问,谢谢,辛苦了!望给予回复!
尊敬的谢传兴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供热办调查处理。经区供热办调查,根据2010年12月29日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文件,20%是热能损耗补偿费。居民用热产从2011-2012供热期开始收取。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