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孩子1981年生于辽宁省营口市第二医院。出生一周内我们就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医学出生证明我们交给营口市公安部门给孩子上了户口,30年前医学出生证明是居民上户口的唯一法律凭证。现在营口第二医院已经不存在了,我们上哪里补证明呢?在天津办蓝印没有医院医学出生证明不行,补办也不行,我们就不好办了,希望有关部门帮助我们,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7月12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答复: 申报天津蓝印户口,超过28周岁的子女不能随迁,可以自己买房申办蓝印户口;28周岁以下能够随迁。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你的第一个孩子除外其他孩子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天津市公安局会要求您做DNA亲子鉴定。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公安武清分局户政大厅(联系电话:8216718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