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某村村民,户口大学毕业后一直落在村里,丈夫户口在河北,准备把孩子户口落在天津,当时为了怕落户时不方便,所以准生证是2010年9月在天津崔黄口镇计生办办的,但孩子2011年3月出后几天落户时,派出所说得要大队开接收证明,大队这边以我们村将要改造等理由不给开接收证明,致使到现在还没有上户口。我从网上查询出生一年内落户应该是当地派出所在当日内办理的,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应该找哪里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7月14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崔黄口镇、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
崔黄口镇答复: 关于提到新生儿户口问题,首先要到孩子父母一方所在地开接受证明,然后到公安部门登记。您说您村里不给开证明,您留言也没说您是什么村的,致使我们镇里也无法了解具体情况帮您做工作。
公安局答复:婴儿出生落户由户口地派出所受理,如无大队接收证明民警不受理,可以找派出所所长协调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0日
【民生词典】新生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