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医院通知转正,但是到了今年7月份还是没有涨工资,根本没有做到同工同酬,其中包含了很多损失,如2011年1月补发上调工资,防暑降温费...每次询问总医院都说是等医科大学的批准,等批准了再将所有工资一起补发,真是莫名其妙?!没有医大的批准又怎么转的正呢?总医院这样克扣工资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请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我们打算去市政府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总医院职工转正、调工资等人、财、物方面的问题可找医科大学反映,建议诉讼法律或仲裁。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