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领导您好:
我是和平区金茂广场住户,我与2008年10月入住,至今未领到房产证,开发商说就等市政府批示了,请您在百忙中作下回应,急!谢谢!
许瑞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金茂广场1-3号楼规划的公寓用途不明确,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此事。暂时不具备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