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区南蔡村镇韩营村居民,现我村正在进行撤村建居方案中.
公共财产应属于全村百姓.但是
我村的钢珠厂是大队财产为什么平改了却落在个人手里?
韩营的学校(旧小学)也是公共财产,平改了为何也“变”为个人财产,
什么时候“变”的百姓全然不知。
其中是谁得了好处,自然有人心知肚明。
为什么我村书记韩宝更的的鱼坑合同是九亩地,现在是‘六十’亩?多出的如何解释?百姓为何得不到如此待遇呢?
村干部不为全村百姓着想,公共财产“变”为个人财产应该给全村百姓一个交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7月11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南蔡村镇进行调查处理。
南蔡村镇对您反映的两个问题一一答复如下:1、关于钢珠厂及韩营学校(旧小学)财产权属问题,已将相关内容张贴在村里公室栏里,请您现场查阅。2、关于鱼坑面积问题,将按照原有合同执行,目前也未到核实具体补偿阶段。如果您有疑问,请向包村领导干部或镇政府信访办(29411861)反映,信访办将会同拆迁办共同研究,并办理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