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河西一人才劳务派遣到北京一酒店工作,2010年10月份至2011年3月份休产假,今天四月份产假结束后把材料上报到河西人才申领生育津贴,可因为我在四月份办理了辞职,保险停了,造成了我的生育津贴申领不下来,而我产假期间,北京的单位每个月只发给我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差额。
我咨询一下,我产假期间的少领的这部分工资我可以找北京的单位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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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