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各位负责人你们好,我爱人在天津望海商贸公司上班,这是一家民营性质的企业,他们单位的制度多的你数不过来,而且上班的时间很长,没有加班费(上早上9点,下晚上6点30分。单休,但是每周日要开例会,占用下班时间,开完会最早要晚上8点。而且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一天晚上的值班到8点30分)这样算下来每周的上班时间严重违反劳动法,不知道民营企业是不是不受这些法律制约。而且关于请假问题,单位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年假,但是我爱人的年假几乎没有休息过(不准休息),病假要是请的话,一天扣100元钱,(我爱人一月才多钱)。我就是想咨询下这样的规定是不是符合劳动法,能不能动用法律的武器去投诉这样的单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