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亮”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尊敬的"宋亮"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口东镇胡各庄村征地补偿费"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国土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07年4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发﹝2007﹞23号。按照文件要求,自标准公布之日起,我市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助补助费两项之和)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我区共分为两个区片,口东镇胡各庄村所在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万元/亩。不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