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津滨大道舒畅园小区近日刚刚交房,但是小区物业公司执行的物业费和停车费与周围相比高出了很多.另外,舒畅园是本市重要的保障房之一限价商品房,小区大部分业主经济条件都很一般.目前物业公司执行的是:物业费1楼每平米每月1.2元,2楼及2楼以上每平米每月1.5元,而停车费,是每个车位每月100元,一次性交一年1200元.这跟小区所处的位置所应该收取的费用相比不符,跟周围的好美家园\东城家园小区相比偏高了不少.物业公司的做法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中的规定有背。目前刚交房,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物业费和停车费也不能由他们随便定。
有请领导费心核实,为舒畅园1000户业主主持一个公道。他们一定会感谢领导们。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7月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缴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