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够入鑫福北园13号楼4门202住房一套,2010年2月办理的入住手续,但一直没有正式居住过,只是将房屋进行了装修。今年2011年3月份物业将原有的临时电表更换为正式电表后,居然显示我这一年用电达到了4500度,但当时我本人并不知晓,到2011年7月的时候,家里新电表显示电量不足的时候,我去物业索要新表的电表卡,物业便告知须交齐老表的欠费才可以,于是我才知道没有入住居然一年用了4500度电。2000多元的欠费。而且物业的管理人员态度十分不配合。令我十分气愤。希望西青区有关部门能够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李七庄街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李七庄街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