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健: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18日
尊敬的王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专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您为颐安西区15-3-801的住户,该房屋由国环一站负责供暖。经国环一站测温卧室与客厅温度只有14℃。按照《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供热期内,经测量,低于标准温度2℃-6℃之间的,退费比例为50%。现国环一站己同意按此规定办理,退还此部分费用。经协商,供热站同意再补偿业主20天的取暖费,以上两项共计减免1200元。
由于颐安西区高层 (共3栋)均存在1楼到8楼暖气温气不够的共性问题,供热站对此问题非常重视,联系华北设计院对房屋供暖系统进行改造并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方案。经测试该小区换热站循环水泵流量为每小时960t,完全满足小区15万平方米的供水流量,小区原入户安装的压差式控制阀不利于调节流量,经供热办协调监督,现小区流量阀已更换完毕,供热办会密切关注今冬此三栋楼的供热调试情况,力求让每户居民温暖过冬!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