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我是东丽区万新街杜庄村村民,本人系非农业户口,2004年10月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被派遣到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板厂工作.因为工作属于劳务派遣性质,所以在我村占地拆迁时经认定我符合村集体成员资格(已张榜公示).不就前听说村里给和我条件一样的在天钢工作的劳务工交纳养老保险,我随即就去杜庄村委会询问相关事宜.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我因故村里没有为我交纳养老保险,说是以后给补钱.如果不是我去村委会问,他们根本就没通知过我要上保险的事.为什么同等资格的人却享受不了同等待遇?上保险如果需要本人履行什么手续,我可以积极配合.但根本就不告诉我,等我知道了去问,就以各种理由搪塞,请问这是为人民服务的做法吗?只有现在足额交纳养老保险,以后生活才能有保障.恳请人民政府主持公道,为像我一样的普通老百姓做主,让万新街杜庄村尽快为我足额交纳养老保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7月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从2010年4月后,城保参保工作因市社保政策调整暂停参保工作。现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街解决。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