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工作1年后,离职去北京,户口仍在天津,目前原单位已停止续交医疗保险,去医院不能取药,原先医保卡内余额可以取出吗?不能的话,如何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停止缴纳保险,职工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但职工2009年底之前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通过银行ATM机支取,2010年1月1日之后的医保账户余额只能在您以后续缴保险后就医时使用。如果您到北京就业,可以办理养老、医疗 转移,同时可以办理医保账户的清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