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辛口镇一些合作社打着社员的名义,拿着国家的补贴,自己租地建设试验田,社员得不到一点好处,并不像合作社规定的那样,实际欺骗社员,欺骗政府,欺骗媒体,拿政府的富民政策富了自己,请市政府明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辛口镇政府了解情况。据了解,合作社属于民营组织,社员具有入社和退社的自由,行政机关无权干涉其正常的合法经营活动。关于国家的有关补贴是依据相关政策执行的,对于社员与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关系,属于合作社组织内部管理问题,建议您与所属合作社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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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