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领导:
您好,我有个着急的问题想咨询您。
我是宝坻区人,于2003年8月3日在北辰区普东街道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本是我本人名字,总价为155318元,房本日期为2003年12月27日,契税完税证等在2003年8月份结清。当年的蓝印户口政策是多少万?我想请问现在我的户口能调入我住房名下(北辰区)吗?我这种情况能办理蓝印户口吗?
因为孩子要出生了,所以很是着急,如果能办理请问需要去哪里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暂不能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