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在2008年申请了限价房购买证明,由于当时开盘的限价房离我工作的单位都很远,一直没有合适的,今年有一个特别合适的华城景苑,但是我被告知限价房购买证明已过期,而且不能再申请,无法购买。
我认为这个不合理,理由如下:
①如果仍然符合限价房购买申请条件,为什么不可以再申请?
②我是大学毕业来的天津,目前仍单身,如此高房价下买房子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理想,相信有许多与我一样的毕业生(我们单位就有很多)想在天津成就一番事业,为天津的发展添砖加瓦,最后却因为高房价离开了。政府有这个限价房政策,为什么还设立期限?
③您也许会问为什么在有效期内没买,因为当时筹集首付就很困难,想买一个离公司近的一直也没有。
像我这样办完了限价房证而在有效期内没买到合适房子的人有很多,我呼吁政府能够体谅这些弱势群体,如果限价房证过期了但是仍然符合申请条件,还可以再申请!!!期待我们的愿望能早日实现。
安国元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