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体育中心街津涞花园。多年以来,冬季供暖室温偏低。前几年厅内温度曾低至13度。曾联系过供暖部门,供暖部门称该温度在标准范围之内。2010年通过媒体得知,全市统一要求供暖温度达到18度。2010-2011年供暖期间我家温度仍偏低,厅内温度基本在15-16度之间。自2010年12月份和相关部门联系,也曾入户测温,检查。相关部门认为我家因系顶楼,楼顶薄,且西向,保温不好导致温度偏低。2011年3月供暖结束后,多次通过12319热线以及市供热办公室联系供暖单位,要求增加暖气片以及协商退赔费用问题,但是相关供热部门一直不予理会,直到今天也不和本人联系。12319热线和市供热热线均认为他们只能够转达投诉,没有主管权力。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尊敬的丁国凯: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13日
尊敬的丁国凯: 您好,我委相关部门已与7月3日与您取得了联系,并达成一直意见,由住户自行购置暖气片,由供热部门负责安装。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