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津辰(挂)G2010-033" "津辰(挂)G2010-034"这两份文件,才知道,刘快庄的土地一块一块地在2011-01-28日被卖掉了,卖地人依20.87万元/亩收取的价款,可刘快庄的老百姓却是以每亩3.12万元得到的补偿,其间的差价17.75万元是谁拿走了?这买地卖地的交易是在什么地方成交的?卖地的人是谁?能给我们一个透明的答复吗?
千万别用等待二次答复这样的外交辞令蒙混老百姓了!谢谢!
尊敬的吴炳文网友:
您好,来来信已收悉。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予以简要的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请您与当地镇政府进行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您妥善的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