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
每当看到西青办公室关于西青区津涞道金丽花园4号楼拆迁问题的答复,我就很不解,因为他们的答复并不是事实,以下是西青办公室的答复摘录: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了解情况。据了解,津涞公路建设属于市级建设项目,该小区拆迁由市相关部门主管,因此拆迁补偿标准由市相关部门决定。目前,小区住户与市有关部门对拆迁补偿标准未达成一致,由于属地因素,区建委与李七庄街一直积极协调配合,争取尽早使双方达成协议。”
据我所知,从08年10月开始“武台村”是一直负责该楼的拆迁工作,2010年11月“西青区建委”开始参与其中,从08年到现在没有任何“市有关部门”和拆迁户进行接触,请问,既然都没有接触过,何来的没有达成协议呢?
既然西青区一再强调此楼的拆迁工作由市里解决,那么烦请市有关部门回答我的一些疑问,就不要再转给西青区了,因为我上了年纪,听力不好,也不看邮件,还是请回复到网上吧,谢谢!
1,该楼的拆迁到底由谁负责?
2,补偿问题由谁来执行,既然是市有关部门制定拆迁标准,为何武台村还出台过拆迁补偿?
3,是由于武台村村委会补偿不到位还是居民补偿不到位造成的现在还没有拆除?
4,有没有拆迁的计划时间表?此楼不拆,津涞道永无照明,请领导照顾一下其他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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