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6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民政局进行调查处理。
民政局答复:您反映您父亲是65年志愿军,这种说法不正确。志愿军专指抗美援朝时期老复员军人。我国从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都属于义务兵,不是所有的义务兵都可以领取生活补助。目前国家政策规定义务兵役制以来只有参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可以享受生活补助或抚恤。而每种人员均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您父亲可根据自己服役时的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凡符合政策的均可享受相关待遇。如果不符合政策,则不能享受定期定量补助或定期抚恤。具体政策咨询可向区民政局咨询(2933377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