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5月23日写的“求助《急切待解决房屋产权证》问题”已于6月7日接到河东区房管局办事人员的反馈电话,这位同志告诉我说,她查了一下该楼的底档,档案上建新楼57号楼全部是公产房出售,根本就没有商品房登记,他们得按政策办事,我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一听心里凉了半截。
到现在,我才知道92年我购买的房屋低档是公产房销售,如果是公产房出售,开发商为什么要对我们个人出售呢?我当时不知道,可开发商是知道的呀!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们的房子为什么没有购房合同,只有收据了。
我的产权问题已经20年了。不管是谁的错,还是需要求助政府来帮我解决!我个人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的,请政府在百忙之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我今年已经60多岁了,不知道在我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取得到自己房子的产权证!拜托了!
彭女士
2011-6-25
彭学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6月2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