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黄庄乡北寺村村民,最近乡里正在组织签订拆迁购房合同,可迄今为止,村里资产情况和补偿金额分配情况一直没有向村民公示,而一直在强调先让村民签订购房合同,致使大部分村民不理解没有签订,请有关部门能不能给村民一个说法?这样不明不白的拆迁老百姓怎么能够认同?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6月28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黄庄街道进行调查处理。
黄庄街道答复: 目前开展的签定购房合同工作,是街道依据区指挥部整体工作要求开展的,目的是尽快进入房屋设计阶段。各村的集体资产尚未进入正式清算。评估部门也未提供最终的评估数字因此尚不能公布有关内容。由于拆迁及相关工作比较复杂,具体情况请咨询街道办包村领导干部或拆迁办(电话:59610621)。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