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河东区益寿东里的居民,就在上周四(2011年6月9日)深夜,在距离我小区6号楼以西大概4米处,江宁路与卫国道交叉行车道上(该丁字交叉口因建地铁临时封闭),偷偷设立了一个通信基站,该塔距离居民楼、小学、幼儿园如此之近,所带来的辐射想必会对附近居民,学生、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产生巨大影响。设置这种通讯塔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建设之初,是否应该尊重附近居民的权利,征得相邻居民的意见?江宁路与卫国道交叉口在地铁竣工后将恢复通行,违章建设的通信基站要不面临着拆除,要不成为阻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
对于基站的建设,在相关法律中有明确的说明,移动/联通基站需有环境审批手续和公众参与,应该向社会公示环评报告具体内容,
建设前建筑物产权单位或业主应征求附近所住居民的意见。
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我们这边的各种信号一直都很好,有什么必要在这里搭建这样的设备呢?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的信息,没有被征求过任何意见,我们的生活环境就这样变了,变得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十分困扰,我们只能向政府求助,来找回我们原本安乐的家。该处建设侵犯小区居民的知情权。由于基站产权不清,请不再要再让百姓自己联系产权单位了,因为他们的投诉渠道很不透明。贵局即是行业监管部门,故恳请贵局查明产权单位后,直接令其拆除此通信基站。另外根据国家精神,基站的建设应优先考虑建在政府大楼,而非人口密集的居民区,益寿东里小区右邻天津市交委大楼,左邻军营,对面也建有酒店、超市等商业建筑,这些建筑楼顶都是很好的建站地点,贵局作为政府对于通信行业的直管部门,为老百姓做主,还给原本属于我们小区居民的健康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