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原区委对面广夏里居民,2007年十二月份在北京奥运会即将到来之际,我家响应号召将位于京津公路北辰区委对面广夏里一处住房拆迁,并异地安置(当时拆迁办称此地为北辰花园2期用地,不能还迁,需要异地安置。 注:此房本是父母留给我未来做新房)
按照合同要求30个月后入住。2010年初一直未得到开发商或拆迁办任何回音,我曾经在市民零距离网站提出过询问,当时很快得到答复,但被告知房子安置地改为北辰区天穆镇散热器厂附近。(在这里就已经和拆迁协议所注明地段不符)2010年6月底,我被通知7月1日到北辰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到了之后被通知此房要再等18个月地点改为天穆镇散热器厂,要求签署违约赔偿补充协议,并领取18个月的违约金。我家没签(至今未签),想找领导问问情况,几次到访都被保安或种种理由拦截在楼下。7月中旬终于在北辰区信访办同志的安排下会见了主管此次还迁的主任和吴老师(此次会谈时常大约30分钟,本人全程留有影像资料)
当时主要情况为:1父亲患有重度职业病,有4级等级证,经常需要卧床休息或入院治疗; 2母亲在外做清洁工收入甚微,且有遗传性高血压病;3本人大龄青年,将于2010年0月底结婚,而且婚庆及饭店都已经安排好就等婚房装修结婚。
由于出现房子需要延期18个月险些因此分手,在多方调节劝说下终于在9月领取结婚证,并于2010年10月底完婚。但时至今日仍然和父母“蜗居”住在一起。
时至今日距拆迁已过42个月份了,仍未得到开发公司或拆迁办任何答复,也不知当时那两位老师的回来研究我的问题研究好了没有。
因为想要孩子,实在等不起了。希望领导能够帮忙处理此事!
祝领导工作顺利!万分感谢!
201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