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于2006年购房,2008年入住弘泽集团水郡花园,但至今产权证还未下,能否请领导过问一下此事!
万分感谢!
您好,留言收悉,近期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预告登记权利人入住满两年办理房地登记程序的补充通知》,各区县房管局正在调查摸底,您所反映的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