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98年毕业参加工作,99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间,原单位没有给我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现在该企业已不存在。请问,98到99年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核准为视同工龄?自己是否可以补缴保险?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98、99年没有参保缴费,不能作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您在98年之前如果没有缴费经历,不能办理补缴。出现间断缴费的人员才可以办理补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