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农业户,结婚时户口迁至南蔡村镇宋庄村,我于08年下半年离婚,在武清南蔡村镇宋庄村留有一女,离婚后我没迁户口,因我没能力抚养孩子,我没工作,我得外出打工养活自己,土地留在那里,每年有粮补可以当孩子抚养,今年6月8号,宋庄村支书通知我上失地补偿养老保险,让我交钱,失地补偿养老保险费都从土地里出,我户口又没迁,别处又没我土地,我的土地哪去了?我找镇里领导,镇里领导让我找村领导,找村领导说没我土地了,说村民代表不同意给我出钱,我不明白我是村里农业户,户口没迁,我的土地哪去了?那点土地是我赖以生存的最后一点保障,我快四十岁的人了,婚姻不幸,居无定所,外面工作越来越难找,租房费越来越高,就村里的土地能给我点保障了!那里还有我唯一的亲女儿,我觉这里有人侵害了我的利益,求政府帮忙,找回我的利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6月16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南蔡村镇与您联系,并已当面向您解释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