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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付*   提问时间: 2011-06-10 12:31
 标题:无房产证明
内容:

    本人由和平区迁户口到北京,现申请两限房,需要天津开具无房证明,问了房管局说没有这个业务不给开,让找户口所在单位,又问了街道,街道说他们也不知道有没有房产从来没开过这样的证明,更不能开,我们还能找谁,我看了好多人都问这个问题,有的甚至奔波了1年依然没有解决办法!!

    我在北京就是户口所在地开的无房证明,为什么到天津就这么难,没有一个部门协助办理,互相推辞,并且态度恶劣,说她态度恶劣还挂我电话,真是不明白这样下去,天津怎么发展,如何发展??!!本来作为直辖市就比别人发展的慢,各个部门又都不司其职,不为民做事,真是情何以堪。

回复部门:国土房管局   回复时间:2011-06-15 16:38   是否超时:否

付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第11条规定:“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天津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凭身份证明,并提供准确的房屋坐落或者房屋权属证书证号,可以申请查询登记簿;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登记簿的,还需说明查询目的。能够提供准确的房屋坐落或者房屋权属证书证号的即视为利害关系人。登记簿不能以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者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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