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叫谷守义,是宁河县芦台粮油有限公司职工,隶属于天津市粮油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买断工龄。在买断工龄以前我单位效益一直不好,自1999年10月一直未正常发放工资,由于我最为会计一直坚持为单位工作至买断工龄之日,期间只在年节发放部分工资,可以查阅账簿。
我单位是土地置换后买断工龄,随同南小区改造,由土地管理局购买我单位土地,可查。买断之前公司领导答应买断后补发工资,可是买断后由于领导的变换,没有了回复!!
我单位职工李倩没有买断,并且起诉单位,最近已经补发全部欠发工资,而我们却没有。公司领导百般推诿搪塞,我希望县领导能查明始末,还我们明确的答复!!补发所欠工资!要求职工待遇一样~~
此
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用人单位欠发工资等问题,请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举报投诉专线电话12333.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