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同志您好:我叫赵万准1976年从河北省农村嫁给本市东丽区军粮城农场职工曹荣达,育有一儿一女,1979年随夫在此以‘农民工’为农场工作至2003年因身体不适辞工不干到现在我已血液透析多年。因单位没有给我缴纳应有的保险,给我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痛苦。我于2010年诉至单位所属滨海新区人力社保仲裁后被告知‘已过诉讼时效’再到法院同样告知‘ 已过诉讼时效’。局长同志:我该怎么办?我拿什么来治病?我怎么活着?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者维护社保权益可以通过仲裁部门或法院等维权途径。目前我市户籍人员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医保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