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公安武清分局
2011年6月2日
尊敬的袁忠礼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可以办理,按照投靠配偶本地非农业政策,需要满足“结婚十年,双方满35周岁”,需提供如下材料:
1、双方书面申请,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子女)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来津人在津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登记表)
6、来津人户籍证明(原籍公安机关)
7、来津人无前科劣迹证明(原籍公安机关)
8、来津人在原籍无工作证明(原籍劳动部门)
9、双方村(居)委会证明(同意接收、同意迁出)
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公安武清分局户政科(电话:8210507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武清分局
2011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