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员,有暂住证,现为河西东海街某单位派遣人员,单位已为我缴纳了五险一金,现我到东海街街道办事处办理医保卡,街道要我出具一份介绍信,根据我所掌握的天津市社保办理规则并无其要求,并且我也打电话到天津市社会保障局资询了,工作人员也说并无此要求,我向街道办理人员述诉以上内容,街道人员还是不予办理,且态度恶劣,现我想请问您,东海街街道要介绍信的行为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请你协助我办理医保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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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办卡部门只是在事前进行约定,在您的卡发到您手上前的医疗费报销由单位负责向缴费所在地社险分中心申报,并无过错.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