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公安局
2011年6月2日
尊敬的夏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夫妻投靠分为两种情况:
一、农业(或非农业)投靠本市农业:所需材料包括—双方书面申请、户口簿(包括子女)、身份证、结婚证、村(居)委会证明信,来津人原籍户籍证明、原籍无前科证明、在津暂住证。来津人为非农业的还需提供原籍劳动部门出具的在原籍无工作证明。
二、农业(或非农业)投靠本市非农业:需满足结婚满十年(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双方满35周岁。所需材料同上
暂住证在申报户口前办理即可。
注:非农业投靠本市非农业户口,户口性质不变;非农业投靠本市农业户口,户口性质变为农业(结婚满十年同时双方满35周岁,户口性质不变仍未非农业)。
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公安武清分局户政科(电话:8210507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武清分局
2011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