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负责同志:
你们好,我于2010年研究生毕业,考入本市的公务员,大学及研究生是在河北省保定上的,我的户籍在河北省衡水(因学校不明确要求将户口迁入学校,所以我的户口仍在老家衡水)。考入天津的公务员后,我试图将户口迁入本市,但是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我有没有自有住房,无法解决落户问题。
我听说研究生毕业可以落户,向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能落户到下属单位吗?请帮我出出注意,非常感谢。
急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3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