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公益岗大学生,现在在怀孕期间,预产期是9月份,但是协议到期日是六月底 这样的话生育险就断了,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不能与我解除协议?并且要继续续缴生育险?或者有什么别的政策?
请别回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要求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女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期间。
请真心解决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