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南开区的居民没有农村户口,也不是周李庄本村村民。在1999年前后在周李庄购买平方一处(一百余平米小院),当时村里没能给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周李庄面临动迁,按照布告所说,我能获得90㎡的楼房一套,但是要给原房主30㎡的现金补偿,这样做是否符合政策。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张家窝镇政府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