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义务教育现代化验收标准写得很明确:
●教师工资按时足额由财政统一发放;
●教师相关福利待遇(公积金、取暖费、及四种保险金等)按时足额由财政拨付到位;
●均无学校自筹。
但蓟县拖欠2008年6月,7月晋级教师的职称工资。还能顺利通过验收吗?希望县领导给予解决!为啥同年11月份晋级教师的工资兑现到位了呢?希望此问题在本县就能顺利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反映2007和2008两年教师职称增资问题,今年3月已经全部解决。如果个别教师仍然存在此类问题,请向教育局积极反映,该局将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加以解决。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