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984年到东丽物资回收公司上班,一直到99年下岗.现在自己补交了养老和医疗保险。期间公司是从91年到99年上的保险,可是91年以前(91-84)没有连接。我们一同进厂的共计20多人,都没有算工龄,找到公司,公司的回答是,91年以前都是算临时工,并且91年以前的档案没有记录了,难道我们那几年的工龄就不算了吗?85年我还在厂里献了血(有献血证).请给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临时工在社会保险包括连续工龄计算等方面的规定,是针对经批准或备案的临时工的。对于未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用工,其被直接转为或招录为固定工或合同制工人以前的临时工作时间,不应计算连续工龄并不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您的具体情况我们不了解,建议通过单位或所属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23日